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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物资管理信息公开制度

  •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2017-04-07 14:28:28

 为加强我院捐赠物资管理,增强捐赠接收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经院务会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定期在爱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开捐赠物资管理信息,坚持真实全面、及时快捷、有利监督的原则。  

二、接收捐赠主体为湘潭市社会福利院。   

三、公开事项:

(一)捐赠资金来源、数额,分配去向、用途、数额;  

  (二)捐赠物品来源、数额,分配去向、用途、数额;  

(三)捐赠人事先声明不公开身份信息的,尊重捐赠人意见,统一标注“爱心人士”。

(四)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在市社会福利院网站慈善榜和院爱心公示栏给予公开。

四、将所接收的资金、物资分类别进行公开,公示的捐赠物品须为全新物品。

五、捐赠物资实行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保证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并向捐赠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指定捐赠的,根据捐赠人意愿及时制定方案,尽快把捐赠款物落实到受赠人。

六、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捐赠物资管理使用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做好捐赠人对捐赠物资发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询问答复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监督。  

七、本制度自2017年3月起施行。


湘潭市社会福利院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