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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物资管理规定

  •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2017-04-07 14:24:44

一、捐赠物品的接收、管理、发放统一由市福利院捐赠款物管理小组审议、确定,坚持公开、透明的管理原则。二、接收捐赠款项(物品)不论多少(大小),必须向捐赠款项(物品)单位和个人出具统一票据。三、接收捐赠款项时,由办公室专人和当日行政值班员登记后,院计财科接收、核对,并向捐款单位和个人出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入账并上缴市财政。
四、接收捐赠物资时,实行严格的出入库制度:周一至周五接收捐赠物资,由行政值班员、后勤保管员、办公室相关人员共同清点入库,当日行政值班员未经值班领导同意不得外出;在周末、节假日接收捐赠物资,由行政、儿启部值班员共同清点开出入库单,上班时间第一天按上述程序入库。出库时由分管院长、领用人办理相关手续才能出库。节假日期间接收的捐赠物资,使用如有限期,由当日行政值班员报告值班领导同意后,根据院部实际情况,与其他值班人员共同及时处理。
五、后勤保管员及时清点捐赠物资的品名、数量、质量,并进行分类摆放,建立爱心物资台账,及时登记出入库,每月接受计财等部门的物资核对每季度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六、爱心捐赠人士来院了解情况时,相关工作人员应认真细致做好接待解说工作,引导好捐赠意向,切实保障好捐赠物资的质量关,尽量签订好捐赠意向协议书。
七、捐赠物资使用原则:一是充分尊重捐赠人员的捐赠意向;二是充分保障服务对象的使用和利益; 三是充分做到物尽其用,杜绝浪费。
八、捐赠物资发放流程:一是用于发放服务对象的食品、日用品,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院长审批,方可发放。特殊情况需要大批使用和处理的,经院捐赠款物管理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分管局领导。二是后勤科合理、科学管理爱心捐赠物资,做到专人管理,分类摆放,标志明显,帐物清晰,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物资的有效保质期,确保爱心物资合理使用。
九、接收捐赠物品中,对于“三无”产品和过期物品不予接收。
十、每季度由院捐赠款物管理小组对爱心物资的管理及出、入库情况进行核对、检查和监管。
十一、请捐赠方提供购买物资发票,不能提供发票的捐赠方,我院将按京东商城的价格计算并公布物资价格合计金额。

湘潭市社会福利院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