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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社会福利院关于购买新闻宣传服务项目的公告

  •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2024-04-25 17:27:08
为继续加强我院新闻宣传工作,更快更准确更生动的展示我院工作情况、服务特色,扩大社会影响,确保在意识形态领域中新闻宣传工作的安全稳定,我院继续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请第三方协助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
一、项目名称
湘潭市社会福利院新闻宣传服务项目
二、项目目标
为继续加强我院新闻宣传工作,更快更准确更生动的展示我院工作情况、服务特色,扩大社会影响,确保在意识形态领域中新闻宣传工作的安全稳定。
三、项目内容
1、动态消息发布,发挥新闻媒体传播快捷、辐射力强的平台优势,将我院开展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取得的重要进展、重要成果等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向外发布。合作期内发布动态消息不少于30个主题。重要活动需派记者现场参与报道。
2、综合采写报道,围绕福利院全年实施的重点工作、重要成果、重要经验以及先进典型等进行策划,由合作方记者采写并推出几篇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报道。合作期内推出综合报道不低于4篇。
3、积极推广宣传,为进一步扩大宣传报道的效果和影响力,需通过合作方自身渠道将重要稿件推介到其他主流媒体或门户网站发表,中国网、新湖南、华声在线、湘潭在线、湘潭日报、今日头条、网易新闻、合作期内刊发不少于17篇(中国网2篇、新湖南不少于2篇、红网1篇、华声在线不少于6篇、湘潭市级平台不少于6篇)。
4、视频制作,对重要时间节点和主题的活动如六一、小年联欢、岗位父母等活动制作3个短视频,以便生动传播宣传。
四、项目要求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合作方支付总金额80%的款项。制定考核方案(详见附件2),由社工作部牵头组织全过程考核,在合同到期后,根据考核结果支付,评估为优秀(90分以上)支付剩余合同金额,评估为良好(80-89分),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80%,评估为合格(75-79分),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0%,评估为不合格(74分以下),则剩余合同金额不予支付。
五、项目周期
2024年4月25日-2025年5月6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服务期限一年)
六、项目预算
采购服务项目费用不超过3.5万元(包括信息采集、加工、发布等)。
七、承接方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1.承接方应为依法在相关部门登记成立的媒体宣传机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有专业新闻宣传管理业务流程与规范;具有良好的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承接方近2年有承接政府购买新闻宣传服务经验(提供合同予以证明)。
3.有项目相关服务经验的承接单位优先考虑。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参与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社会组织服务和管理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6日止。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湘潭市社会福利院(湘潭市板塘铺板马路3号)社工部。联系人:胡海锋  13907324519;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拒绝参与项目。 
九、评审时间及方式
1、评审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9:30。
2、评审方式:由湘潭市社会福利院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承接单位条件、报价等,对报名资料进行评审比较,确定项目承接单位。评审结果将在湘潭市社会福利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3、评审要求:届时请参加采购的代表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项目服务方案包括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服务方案;工作流程;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项目资金预算方案;质量保障措施;由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采购评审会上统一提交(一式三份)。
十、其他
1.提交报名资料时,到我院门口后请配合门卫人员进行登记,佩戴好口罩。在院外电话联系我院社工部工作人员,下来进行接收,并签字确认后离开。
联系人:胡海锋  13907324519
 
湘潭市社会福利院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2024-2025年度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分值标准(基础分) 分值 加减分标准 得分
主题数量 完成主题采写30篇 1分/篇 30分 1. 每完成1篇,计1分;
2. 超出30篇,每篇计1分,可累加;
3. 稿件错别字、语病多,则每篇扣0.5分,累加扣分;
4. 时效性,活动24小时内出新闻报道,未按时报道每篇扣0.2分。
 
综合采写报道4篇 5分/篇 20分 1. 每完成1篇,计5分;
2. 超出4篇,每篇计5分,可累加;
3. 稿件错别字、语病多,则每篇扣2分,累加扣分。
 
短视频3个 5分/篇 15分 1. 质量高清,每个不超过2分钟,有文本、有内容,充分展示重点节点、重要活动动态计15分;
2. 质量中等、制作不全面、缺乏系统性可酌情扣1-5分。
 
稿件平台及数量 湘潭在线等市级平台不少于6篇 1分/篇 6分 1.每完成1篇,计1分;
2.超出6篇,每篇计1分,可累加;
3.未完成6篇,每篇扣1分;
 
新湖南不少于2篇 2分/篇 4分 1.每完成1篇,计2分;
2.超出2篇,每篇计1分,可累加;
3.未完成2篇,每篇扣2分;
 
中国网2篇 2分/篇 4分 1.每完成1篇,计2分;
2.超出2篇,每篇计1分,可累加;
3.未完成2篇,每篇扣1分;
 
红网1篇 2分/篇 2分 1.每完成1篇,计2分;
2.超出2篇,每篇计1分,可累加;
3.未完成2篇,每篇扣1分;
 
华声在线不少于6篇 1分/篇 6分 1.每完成1篇,计1分;
2.超出2篇,每篇计1分,可累加;
3.未完成6篇,每篇扣1分;
 
宣传工作配合程度 配合新闻宣传采访工作 13分 13分 1. 做到采写积极主动配合,则不扣分;
2. 消极采写每次扣2分;
 
加分项 综合稿件在人民网、湖南日报、学习强国等平台报道     国家平台加10分、省级平台加5分  
合计 100分    
说明:考核实行加减分制,标准分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5-79分为合格、74分以下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