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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社会福利院采购门诊部配套设备等物资的公告

  •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2024-04-16 15:43:39
为加强门诊部的规范管理和硬件保障能力,以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为要求,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养结合工作开展,计划采购配套设备物资一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
  湘潭市社会福利院
 二、项目内容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1 医保打印纸两联 10
2 病历档案柜 2
3 药房药品阴凉柜 1
4 电子体温计(耳温计) 5
5 地托 6
6 医保专用票据打印机 1
7 打印复印一体机(带扫描功能、黑色碳粉5支) 1
8 中药粉碎机 1
9 外科用缝合器械 2
10 药品柜 1
11 药篮子 5
12 软尺 2
13 电子称 2
14 药品推车(小) 2
15 药品推车(小型折叠式) 1
16 药品推车(大) 1
17 中药捣药罐大中小搭配 3
18 全自动中药煎药罐 1
19 铜制艾叶熏炉(大号) 5
20 红外线理疗灯 2
21 输液架 10
22 输液泵 1
23 白板 1  
24 可移动式紫外线消毒车 1
25 把脉枕头 5
26 配套紫外线灯管 20
27 血糖仪(配试纸) 1个(100张)
28 医用PVC手套S码 10盒(1000个)
29 一次性医用口罩 10000
30 轮椅 4
31 定制移动车 3
32 脱敏清洁护理海绵棒 细孔粉红色海绵棒100支(1袋)、粗孔100支(1袋)
33 清洁厚手套 20
34 成人脚长测量器 2
35 成人坐秤电子版 1
36 佳能打印机(心理咨询室用) 1
供应商应配合进行物资验收工作,确保数量、质量无误。若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需对所提供物资进行退换处理。
 三、资格要求
    1、承接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参与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6、能按约定要求、质量、时间节点提供物资;具备提供合格售后服务能力;
 四、完成期限
  依规完成采购评审结果公示后,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物资,并配送至指定地点。
 五、项目要求
  1、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否则,湘潭市社会福利院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2、本项目费用包含人工费、物流运输成本等在内的所有费用。
  3、本项目付款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供应商开具。
  4、供应商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披露。
 六、报价时间和方式
   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10:00截止。本项目控制价5.5万元,按照“价格择低”原则录标。请有意向供应商前往湘潭市社会福利院报送相关资料。
 七、评审方式
  由湘潭市社会福利院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供应商资质和报价等,对报名资料进行评审比较,确定项目承接方。评审结果将在湘潭市社会福利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八、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社会福利院
       联系人:陈先生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板马路3号湘潭市社会福利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53580256  
湘潭市社会福利院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