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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福利院采购孤残儿童养治康教辅助性外包服务公告

  •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2023-04-21 16:29:26
我院孤残儿童“养治教康”服务质量专项提升项目将于2023年5月31日到期。根据《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3号),儿童福利机构需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基本医疗、基本康复等服务,并依法保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10-2013)明确提出:人力资源配置上应满足儿童福利机构服务的需要,工作人员与儿童的比例应为1:1,我院现有院内养育儿童服务对象51人(不含五医院托养和院外寄养、融合儿童。其中:男27人、女24人;脑瘫、脑积水24人;唐氏综合症10人;智力障碍8人;六指,耳部畸形1人;先天性心脏病2人;腭裂、唇腭裂2人;白化病1人;染色体综合征1人;健康儿童仅2人),要达到该基本要求,仅在儿童工作上需要保证51人在岗,全院当前在编工作人员42人,2人长期病休,今年陆续又有5人退休,人力资源严重短缺,为确保院内孤残儿童能得到较好养育、医疗、康复、特教服务,经院支委会研究决定,继续采购孤残儿童养治康教辅助性服务,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
一、项目名称
湘潭市社会福利院采购孤残儿童养治康教辅助性外包服务
二、项目目标
为确保院内孤残儿童能得到较好养育、医疗、康复、特教服务。
三、项目内容
1.孤残儿童提供24小时生活护理及医护服务、康复服务、类家庭服务、饮食服务、就医、就学等外出交通服务。
四、项目要求
1.对服务供给方每月组织一次考核,以考核结果为依据按比例支付服务费,如有否定性事项的及时取消合同,并视情对服务供给方追究责任。
五、项目周期
2023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共计两年(以完成政府采购签订合同时间为起始时间)。
六、项目预算
307.966万元,经费来源为孤儿基本生活费、养治教康社经费、市财政社保经费等儿童经费。
七、承接方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1.承接方应为依法在相关部门登记成立的孤残儿童养治康教辅助性服务机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有专业医护服务、康复服务规范;具有良好的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有项目相关服务经验的承接单位优先考虑。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八、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4日止。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经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项目购买评审。
2.报名地点:湘潭市社会福利院(湘潭市板塘铺板马路3号)办公室。联系人:陈争钢  13657320220;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拒绝参与项目。 
九、评审时间及方式
1、评审时间:2023年4月25日上午9:30。
2、评审方式:由湘潭市社会福利院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承接单位条件、报价等,对报名资料进行评审比较,确定项目承接单位。评审结果将在湘潭市社会福利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3、评审要求:届时请参加采购的代表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项目服务方案包括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服务方案;工作流程;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项目资金预算方案;质量保障措施;由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采购评审会上统一提交(一式三份)。
十、其他
1.提交报名资料时,到我院门口后请配合门卫人员进行登记,佩戴好口罩。在院外电话联系我院社工部工作人员,下来进行接收,并签字确认后离开。
联系人:陈争钢  13657320220
 
湘潭市社会福利院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