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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社会福利院2017年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2017-02-14 17:05:03

   一、部门职能职责
       我院主要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负责孤儿与弃婴收养、“三无”老人收养、供养抚恤优待对象。
       我院奉行“把孝心献给老人,把爱心留给孩子,把放心留给社会”的服务理念,实行“养、治、教、康和就业”五位一体的服务模式,切实做好弃婴、孤残儿童的集中供养和康复训练,精心安排和解决“三无”孤老的“衣、食、住、医”等生活的各个方面。
   二、机构设置
      我院是湘潭市社会福利院、湘潭市儿童福利院、湘潭市光荣院“三院合一”的单位,是全市唯一一所综合型福利院,隶属于湘潭市民政局,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儿启部、成人管理部、老人管理部、行政科、后勤科、门诊康复部、事务科、计财科、炊事班。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本单位公共预算,严格按财政下发2017年市直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编制。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90.2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580.2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0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9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25万元;项目支出124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66.2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24万元,其中:物业及维修(护)费20万元;临时工工资42万元;孤残儿童和“三无”老人生活保障费57万元;老年养护楼运行经费5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控制数无变动。
   (四)年度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为28万元,全部为货物类采购计划。
http://www.xtsfly.cn/uploadfile/2017/0214/20170214051320769.doc(2017年湘潭市社会福利院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