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最新公告 > 正文

关于购买孤残儿童特殊教育服务项目的公告

  •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2022-10-24 16:53:14
一、指导思想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49号)和《湖南省民政厅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21﹞36号)文件精神,经院长办公会审议,并报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同意,决定开展孤残儿童特殊教育服务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湘潭市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特殊教育服务项目
2.
项目实施目标
(1)
为院内孤残儿童建立个性化特殊教育体系,根据儿童能力,教授语文、数学、手工、运动、音乐等课程,开发儿童的学习兴趣和生活技能,为个别儿童进入特殊学校做准备;
(2)配合养育、康复工作,协同提高“养教康”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按照科学的儿童抚育教育模式,促进养教康结合模式完善;
3.
项目实施期限   
2022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服务期限一年
4.
项目服务要求
(1)
选任和委派2名合格教师长驻在我院,根据儿童分类的具体情况为其设计课程,了解、熟悉不同儿童的病症、性格、年龄、特点及需要,做好上课期间生活照料、康复辅助、心理健康、生活能力等方面技能的培训。
(2)
课程设置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
(3)
每学期开展1次研学活动,共2次(根据疫情情况适当调整内容);
(4)
每季度开展1场集体生日会;
(5)
接受福利院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管理和考核;
(6)
负责教师教学基本办公用品的购买;
(7)
寒暑假不上课,但老师必须每周来院开展一次特色活动。
5.经费安排
费用预算14万元,用于工资发放、学习、活动开展。
6.服务监管与评估
(1)
承接单位每月提交指标完成统计汇总表;每月向儿康部汇报工作进展;
(2)
项目期内接受两次评估,每半年1次;
7.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半年后进行项目中期评估,评估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一年后进行项目运营末期评估,评估为优秀支付剩余合同金额,评估为良好,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80%,评估为合格,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0%,评估为不合格,则剩余合同金额不予支付。
三、承接机构资质
1.投标人应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具有良好的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提供登记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提供履行合同专业人员的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
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投标人近2年有承接过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提供合同予以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1月1日止。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需提交机构资质要求资料,经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项目购买评审。
2.
报名地点:湘潭市社会福利院(湘潭市板塘铺板马路3号)儿康部。联系人:吕雅岚 18975247209;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拒绝参与项目。 
五、递交方案和评审时间、地点
1.评审时间:2022年11月2日上午9:30,考虑到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2.
评审方式:由湘潭市社会福利院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承接单位条件、报价等,对报名资料和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比较,确定项目承接单位。评审结果将在湘潭市社会福利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3.
项目服务方案及报价由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比选评审会上统一提交。(用文件袋密封)
4.
评审要求:届时请参加采购的代表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项目服务方案包括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工作方案;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工作流程;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资金预算;质量保障措施;合理化建议,由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采购评审会上统一提交(一式三份)。
六、其他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我院实施封闭管理,在递交资料时请遵循:
1.
提交报名资料时,到我院门口后请配合门卫人员进行查验两码、测量体温、佩戴好口罩。在院外电话联系我院儿康部工作人员,下来进行接收,并签字确认后离开;
2.
评审会:参加人员应严格按照院内要求,查验48小时核算检测结果,并查验两码、测量体温、佩戴好口罩;近14天有外市旅居史的或者有发热、干咳、骨肉酸痛、乏力、嗅觉障碍等任何疑似症状人员不得参加评审会,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联系人:吕雅岚 18975247209
 

湘潭市社会福利院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