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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福利院关于购买院内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公告

  •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2022-03-28 15:49:32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湘潭市社会福利院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为院内儿童提供个案、小组、社区工作等专业服务,满足在院儿童身、心、社等层面的服务需求,提升其社会功能和生活质量,推动社会人士和院内对象和谐互动,培养感恩意识,共同营造院舍大家庭氛围,提升整体幸福感。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

一、项目名称

湘潭市社会福利院院内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目标

通过党建引领社工服务,提高在院儿童活动水平及社会化水平,提升个人能力,助力身心成长发展。促进院舍内外部交流互动,提升资源整合及利用能力,营造福利院“有爱”的文化氛围。

三、项目内容

1.招聘驻院社工一名,女性,年龄不超过25岁(非特殊情况半年内不得更换),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社会学、法学、心理学、教育学)学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之一。

2.招募稳定志愿者一名,具备教育服务类等工作经验。

3.开展技能学习和安全知识预防性小组3个,不少于18次活动。

4.开展生活技能学习、自理能力培养、日常行为规范、社会生活体验等活动4场。

5.针对部分服务对象开展专业个案服务,不少于2个。

6.开展节日庆典、生日会等主题活动,增强服务对象之间互动;生日会一个季度1场,共4场,节日活动1场。

7.整合院外资源,促进福利院现有及潜在的内外部资源的整合与有效利用,建立一套资源管理的模式,提升资源的使用效率。

8.每日为院内走读的儿童开展学习辅导服务。

9.协助儿童志愿服务活动的接待和组织工作。

10.撰写相关服务活动通讯稿件。

11.协助完成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项目要求

1.上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确保服务不断档。

2.工作要求:开展各类服务均需文书记录存档,并注意保密性;任何资料、资讯未经社会福利院允许不得传播、外泄或用于其他用途。承接机构需每月提交指标完成统计汇总表;每月向社工部汇报工作进展;及时报备人员变更情况。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70%;半年后进行项目项目中期评估,评估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一年后进行项目运营末期评估,评估为优秀支付剩余合同金额,评估为良好,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80%,评估为合格,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0%,评估为不合格,则剩余合同金额不予支付。

五、项目周期

2022年4月-2023年4月(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服务期限一年)

六、项目预算

采购服务项目费用不超过7万元

七、承接方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1.承接方应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机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有专业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业务流程与规范;具有良好的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承接方近2年有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验(提供合同予以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与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社会组织服务和管理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7.有项目相关服务经验的承接单位优先考虑。

八、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1日止。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经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项目购买评审。

2.报名地点:湘潭市社会福利院(湘潭市板塘铺板马路3号)社工部。联系人:胡海锋  13907324519;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拒绝参与项目。 

九、评审时间及方式

1、评审时间:2022年4月2日上午9:30,考虑到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2、评审方式:由湘潭市社会福利院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承接单位条件、报价等,对报名资料进行评审比较,确定项目承接单位。评审结果将在湘潭市社会福利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3、评审要求:届时请参加采购的代表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项目服务方案包括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服务方案;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工作流程;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项目资金预算方案;质量保障措施;合理化建议,由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采购评审会上统一提交(一式三份)。

十、其他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我院实施封闭管理,在递交资料时请遵循:

1.提交报名资料时,到我院门口后请配合门卫人员进行查验两码、测量体温、佩戴好口罩。在院外电话联系我院社工部工作人员,下来进行接收,并签字确认后离开;

2.评审会:参加人员应严格按照院内要求,查验两码、测量体温、佩戴好口罩;近14天有外市旅居史的或者有发热、干咳、骨肉酸痛、乏力、嗅觉障碍等任何疑似症状人员不得参加评审会,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联系人:胡海锋  13907324519

湘潭市社会福利院
2022年3月29日